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建立长效学习和案件讨论制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6-26 18:37:03 阅读量:

 

为了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增强干警业务能力,搭建交流学习平台,米脂县公诉科经全科干警一致同意,建立了学习和案件讨论制度。
在此项制度建立之前,公诉科已经开始尝试定期进行学习和案件讨论,但未形成一项长期性、规范性的制度措施,经过科室多次会议讨论,最终形成了一致性意见,制定了这项制度,此制度的建立,为公诉科今后开展学习和案件讨论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公诉科学习和案件讨论由全体科室人员参加,在每周二全院学习活动结束后,及时组织科室学习。为了调动干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习实行轮流主持制度,全科干警、科长轮流主持学习。为保证学习质量和效率,学习内容实行提前预告制度,本期学习结束时,下期主持人应当介绍下期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包括理论与实务两大部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应用理论指导实践,结合实践研究理论。学习内容总体包括三个板块,第一,案件讨论;第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第三,经验交流,疑难讨论。
在案件讨论环节,承办人将最近办理的每个案件汇报科室,就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主要意见进行阐述,特别是案件的定性和量刑着重表达,然后由科室干警、科长、主管领导根据汇报情况依次发表观点,形成科室意见,并记录在案。在规范性文件学习环节,干警通过各种渠道关注和了解相关的、重要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批复等规范性文件,在学习日及时就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或者全文和科室干警一起学习。在经验交流,疑难讨论环节,干警将办理案件过程中有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好的思路与科室干警共同分享,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干警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难问题、复杂情况与科室干警共同探讨,群策群力,共同克服解决。
    目前,此项制度正在公诉科稳步推进实施完善中,相信在好的制度下,必定会有好的成绩和效果显现出来。
作者:朱兆龙,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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