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检察院开展业务应用系统调研 为全省科技强检献计献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6-17 17:45:41 阅读量:

 

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是高检院为适应信息化时代新形势需要、实施科技强检、加强案件规范化管理而实施的一项检察改革举措。2013年12月26日,陕西省各级检察院同步上线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全案、全员、全程网上办案。经过半年的运行,近日,按照省检察院和榆林市检察院指示精神,米脂县检察院围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应用情况,结合工作实践,就系统的运行概况、功能和效用、问题和困难、应对措施以及完善系统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广泛征求了检察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讨论汇总,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向榆林市检察院提交了调研报告。
在运行概况方面,2013年年底到今年年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之初,米脂检察院遇到了不少问题,面临了一些困难,办案工作和系统运行衔接得并不顺利。该院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努力探索,虚心求教,互帮互助,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克服困难,陌生和混乱的局面很快就被甩到了后面,工作较快地走上了正轨。目前该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基本做到了流畅、稳定、高效。
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效能方面,米脂检察院通过调研认为,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表面上看起来流程和环节较多,看似有点烦琐,但实质上积极的、正面的作用远远多于不便。结合到工作实际,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是减少了暗箱操作,规范了执法行为,有利于保证案件质量。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本身对办案行为各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上一环节如果发生错误或不够完备,一般无法到达下一环节。这是系统本身对执法行为的硬性规范。另外,上级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和本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案管办主任、业务科室负责人,可以行使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赋予的权限,随时察看案卡信息、所处环节和已办、在办文书,了解办案人的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指导更正。
二是提高了办案效率,防止了超期办案行为。前些年办案,因为特殊原因而超期一两天的情况偶尔出现过。至于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则往往用相当长时间。自从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来,超期办案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敢那么做,系统会自动亮起红灯,留下难以磨灭的耻辱记号。办案人极力避免陷入那种尴尬境地。即使是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案件,审查起诉也仅仅一个月就可以办结。所以说,看似有点烦琐,但是实质上保证了办案的时效性。
三是为案管办开展监管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案管办主任可以通过系统了解和关注全院各科室的案件,可以全面、全程察看和监管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情况。可以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开展案件监督管理的强大武器。
四是海量数据库未来能够发挥的作用不可限量。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协同建立了一个海量的办案数据库。检察统计工作即将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衔接,统计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及时性将大为加强。另外,随着计算机科学的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必将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这个海量数据库中,并将对检察工作产生难以估量、影响深远的促进作用。
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方面,米脂检察院认为自身工作中存在着不足,必须克服困难,尽快解决
一是个别干警办理的个别案件的部分法律文书,存在着未在系统内用印而使用手工加盖公章的问题,违反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必须加以整改。经调查了解,办案人之所以有这种行为,原因主要是三方面:1.思想上不够重视;2.管理电子印章的人有时因公外出,办案人为了赶办案进度;3.打印机有时发生故障,系统内用印和打印不方便。提出的应对措施是:1.由院领导在全院干警会议上专门强调这个问题,提高思想认识;2.责成管院印的同志负责,非特殊原因原则上不给法律文书加盖手工院章;3.要求技术人员及时排除打印机故障,保证始终正常使用。
二是因工作量较大,人员较少,送案审核工作不够扎实规范。该院案管办实有工作人员2名,其中案管办主任兼任检委办主任、人监办主任,并且负责全院的调研工作;专职工作人员只有1名。受人手不足限制,送案工作目前暂由业务科室自行完成,案管办负责在系统内登记。在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工作模式下,尽管也努力想搞好送案审核,但毕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今后如果增加工作人员,将扎实规范地开展这项工作。
该院在调研报告中提出了一些深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完善及应用的意见建议:
一是关于办案步骤中的节点回退:公诉和侦监部门提出,系统中执行办案步骤,节点只能回退两步,而且回退还有次数限制。在办案实践中,如果发现办案程序或法律文书有错漏,想更正,想弥补,往往因为节点回退步数和次数的限制而无法更正弥补。建议考虑能否放宽节点限制,增加回退步数和次数,使系统中的办案步骤设置更加符合司法工作实践。
二是关于归档案件:检委办提出,因为工作失误,尚未接收检委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反馈表及附件,就将案件归档,致使无法接收文书。建议考虑能否在系统中增设撤回归档案件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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