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四项措施助力民行检察工作
来源: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4-06-09 1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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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研究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准确把握当前民行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职能定位和基本要求,结合该院开展“依靠您、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大型宣传手册发放及宣传活动研究制定四项措施,推动民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职能宣传工作。结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赋予的检察职能及申诉和申请监督案件受理条件,对宣传资料的内容重新进行修改。同时,围绕“依靠您、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大型宣传活动开展,携带征求意见表、检民联系卡及民行宣传资料深入学校、企业、农户、社区宣传。协调本院相关业务部门,依托检察院控告申诉大厅和各镇检察工作联系点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方便群众了解民行检察职能。
二是加强内外沟通协调。主动向党委、政府通报民行工作,争取领导和支持。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交流等方式,做好与政府部门、法院的沟通协调,增进了解互信。围绕职能变化,加强民行检察部门与控申、案管、自侦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以各镇检察工作联系点为依托,建立民行检察联络点,搭建维权工作平台,帮助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众建立绿色维权通道,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拓宽案件来源,加强督促起诉工作,完善案件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评估审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和排查,确立监督重点。主动介入案件的调解、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力求工作突破。
四是完善息诉和解工作机制。完善检调对接,严格执行风险预警提示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将化解矛盾落实到办案各个环节,做好社会矛盾排查、风险评估预警和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定程序解决合理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