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检察院多种形式促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来源:华县检察院 时间:2014-06-09 16:40:52 阅读量:

 

 《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根据两高颁布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市《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中对检察机关的要求,华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加强与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的联系交流,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一、坚持“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监督好”的工作模式,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交付环节、监管措施、终止执行等实施全程监督,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公开公正进行。两年以来,共对社区矫正档案不齐全、不规范提出口头检察建议,纠正违法11次,均得到纠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坚持突击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方法,华县检察院院先后在华州杏林、孟赤水、瓜坡四个镇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与接收、矫正实施、违法后处罚、刑罚变更、减刑、解除矫正六个重点环节。定期对全县内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检查,实行同步监督和动态监督,更好地把法律监督效果覆盖到每个社区村组
三、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建立的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制度,坚持 “四查”工作方法。“四查”,查负责监管的司法所是否为社区矫正对象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