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检察院“三个到位”确保自侦部门办案安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5-09 13:02:02 阅读量:

近年来,汉中市洋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自侦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始终把办案安全作为自侦工作的“生命线”,着力实现“三个到位”,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队伍安全无违纪,有力促进自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案前安全保障到位。制定《办案安全防范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责任倒查追究机制》等规定,要求在每起案件实施侦查前,办案人员必须针对案件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和环节以及本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和注意事项,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预案。重新修建办案工作区,实现与办公区隔离,并添置警报器、信号屏蔽仪等办案场所安全设备。实施医疗救护覆盖体系,与人民医院共同实施办案工作区紧急救护制度,有效防止各种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是案中督察到位。推行检务督察制度,院纪检组、侦监科、监所科对办案安全事项随时跟踪监督,进行安全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安全理念始终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严抓办案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对每起案件都确定2名以上办案干警,全程负责该案涉案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坚持规范文明办案,严禁刑讯逼供。把依法办案、确保办案安全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结合起来,明确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到“三查三看三纠正”,严格落实“检警分离”、“看审分离”。
三是案后安全总结到位。实行“一案一总结”,全面落实案件回访,就办案干警在执法中是否有违纪、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分别到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回访。结合个案,及时开展办案安全回头看活动,对安全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力求达到“办一案,长一智,取实效,除隐患”。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树立安全意识,注重引导办案干警和警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文明、规范、安全办案的理念,做到安全观念入脑入心、安全之弦常常绷紧,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做到办案安全、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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