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24 16:54:49 阅读量:
近日,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根据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学习宣传张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调整学习讨论活动计划,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干警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基本任务,把张飚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教材,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为推进“平安山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2011年退休。从事政法工作32年,牢记宗旨,忠诚履职,秉公执法,勤勉敬业,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013年,他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入选中央电视台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该院在学习过程中,要求全体干警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深入学习张飚同志先进事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一要学习张飚同志坚定信念、忠实履职的政治品格,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要学习张飚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
三要学习张飚同志敢于担当、秉公执法的职业精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学习张飚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恪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廉洁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保持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职业本色。
通过学习,该院全体干警都有很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一定会以张飚同志为镜子,认真学习张飚同志的为民情怀,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意识和检察业务素质,牢记法律监督职责,坚定执法为民理念,维护公平正义,传递检察机关正能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