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23 10:02:48 阅读量:
近年来,镇安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文明大县、旅游休闲名县、资源循环强县”建设发展战略,坚持把查办破坏森林资源渎职犯罪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严肃查办滥伐盗伐林木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犯罪案件,成效显著。
一是把深入查办涉林渎职犯罪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严肃查处林业人员失职渎职,保护绿色生态资源,推动生态文明、经济文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
二是把深入查办涉林渎职犯罪与服务民生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办林业人员渎职犯罪,切实规范森林监管秩序,督促林业部门加强山林管护,有效防止农户山林被乱砍滥伐。对因此而致林农受损的,积极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把深入查办涉林渎职犯罪与上级专项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查办涉林渎职犯罪纳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强与林业、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查办犯罪的整体合力。
四是把深入查办涉林渎职犯罪与提高反渎侦查能力结合起来。通过查办涉林系列渎职案件,及时总结侦查经验,提高侦查水平,为查办其他领域系列案件积累经验,有力地推动了查办涉林渎职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9年至今,镇安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办涉林渎职犯罪6件6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为遏止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建设"生态文明大县"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赵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