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 “四字诀”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10 08: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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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商南县检察院侦监部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精心念好“四字诀”,着力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突出“专”字,精选办案力量。突出专人,专门挑选年轻女干警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研究未成年人犯罪规律,落实相关帮教措施。突出专业,挑选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兼有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知识的干警专门办理,充分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熟悉网络语言,强化与涉罪未成年人沟通。
突出“护”字,坚持少捕慎诉。一方面释法说理护权益。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办案始终,在提审、审查逮捕等环节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释法说理。另一方面少捕慎诉护权益。注重综合犯罪事实、情节及帮教条件等因素细化审查逮捕和诉讼监督标准,最大限度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
突出“细”字,完善机制建设。细化逮捕必要性证明、社会调查报告和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注重掌握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综合情况,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作出综合判断。细化快速办理、分案起诉和刑事和解等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细化量刑建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特别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和“犯罪情节轻微”的作出不批捕决定,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突出“合”字,实现帮教社会化。进一步加强与妇联、教育局、共青团、学校、社区等单位团体协调配合,建立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机制,促进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形成宣教合力。积极走进校园、社区、村委会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工作,近年来共深入7个村委会、12所中小学走访调查和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发出调查表300余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吴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