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05 11:36:37 阅读量:
近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共商洛市委、商洛市人民政府评为201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这是该院连续三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之后的又一荣誉称号。
近年来,镇安县检察院在镇安县县委、商洛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把检察各项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融合为一体,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该院在连续三年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高标准、严要求,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在提高办案文明程度、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争创文明县城做出了积极贡献。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