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4-02-15 16:41:17 阅读量:
春节前夕,为进一步提高办理死刑二审案件质量,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底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由处长带领案件承办人先后赴高陵、周至县指导具体案件办理和补查工作。
两案的指导均以一起故意杀人案为牵引,一方面向市院下发补查函,另一方面召开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局领导和侦查人员、市县院公诉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上由省院公诉二处对该死刑案件办理的质量情况进行评析,并通报了该案经阅卷审查后发现需要补正、完善或作出合理解释的证据问题,向基层干警了解死刑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贯彻中政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高检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死刑案件质量,防范冤假错案发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公安机关侦办人员详细讲述了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就移送公诉部门前所提取固定部分客观性证据的目的做了明确解释,并对省院公诉部门指出的瑕疵证据问题立即安排人员限时补正。
活动结束后,公诉二处全体干警就“改变坐堂办案方式、切实严防冤假错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下基层开展个案指导、逐案调研活动,对提高补查效率、提高案件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有明显效果。一是提高死刑案件二审审查工作效率。以往省院下发的补查函、指导函,经过市院转发基层院,再由基层检察院转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补查完毕后再依次返回,仅从流程上就要耽误个把月时间,这一活动的展开,侦查机关由被动等待公文转批变为主动补正,避免错失取证时机,确保死刑二审出庭工作的时限要求;二是逐步引导侦查机关提高取证质量。以往侦查人员基于目标考核压力,在侦查环节较为注重破案,但对全面及时规范收集证据较为忽视,导致案件证据瑕疵较多。我们通过这种逐案审查当面交流的方式,不仅讲清了死刑案件证据定案的标准,而且经过个案渗透,还可以引导侦查人员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侦查理念的转变,逐步提高取证质量;三是审查排除合理怀疑效果明显。侦查机关在锁定抓获犯罪嫌疑人乃至整个侦破案件过程中,存在大量分析推理等逻辑思维过程,很多内容并不能从所附案卷的破案经过体现出来,通过交流有利于提升公诉人内心对上诉人是否是犯罪人的确认程度,更有利于公诉人对侦查人员的取证是否合法、上诉人是否具备从宽量刑情节等证据的审查判断。
最后,谭鹏处长谈到,省院公诉二处今年的工作重点就是要从更新办案理念入手,以提高死刑案件质量为抓手,以个案质量提高带动整个地区办案质量全面提高为目的,改变以往“坐堂办案、就案办案”单一模式,突出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亲历性,力争还原案件侦破过程中的逻辑性,达到排除合理怀疑内心确认要求,更好地为死刑二审审查出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切实防止冤错案件发生。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张德法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