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12-26 14:48:28 阅读量:
据悉,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研发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网络运行系统。这个系统基本覆盖了检察机关所有检察业务,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搭建起一个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大型数字化执法办案平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用数字技术把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基本规范等固定下来,对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能够有效保证严格执法。系统应用后,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了网络运行的“硬要求”,只有完成“规定动作”才能正常办结案件,避免了办案的随意性,检察人员的程序意识、过程控制意识将不断增强,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将明显提升。二是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各种信息跨部门、跨地域流动,能够有效共享,减少重复劳动;案件通过网络在各办案环节和审批层级之间流转,可以大大提高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同时通过办案期限预警、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一键批量生成、内置法律法规和案例提示等系统功能,是办案工作更加简捷方便。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信息化对执法办案的推动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三是有利于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全过程的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在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院领导和案件管理部门依据权限可以随时查阅案件信息,了解案件进度,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实时监督和全程控制,把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的触角深入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为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化支撑和机制保障。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方式的一次革命,尤其是网上办案的高度规范化、程序化和内部开放透明,必将有力促进检察人员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全省各级检察院对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高度重视并付出了艰辛努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工作的要求高,难度大。省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行工作部署,胡太平检察长多次检查指导准备工作情况,并亲自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会上做动员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员、全面、全程、规范”实行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都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周密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倒排时间节点、明确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经过多方努力,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项部署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用短短四个多月时间,全面完成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必备的基础网路平台、运行维护平台、系统运行平台、安全保密平台的建设任务。二是用为期两个月的时间,采取“5+
程紫平副检察长最后指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全面推行,是检察工作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的重大事件,必将对我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有力推进全省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强化规范执法和内部监督制约,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为建设和谐陕西、富强陕西、美丽陕西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常继香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