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工作纪实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12-02 22:53:52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朱兆龙12月9日,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开展了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该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检察开放日”活动落到实处  

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人民了解检察院的工作,监督检察院依法执法,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载体。为确保“检察开放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先后召开了党组会议和全体干警大会,对“检察开放日”活动进行了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确保“检察开放日”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广开思路,开门纳谏,不断提高“检察开放日”活动水平  

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群众等代表来院参观交流。社会各界代表参观了我院办案工作区、控申接待大厅、院史展览室、健身房等,听取了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其工作职责以及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随后受邀嘉宾与我院院领导及各局科室负责人举行了交流座谈会,会上受邀嘉宾们纷纷对我院近年来在反腐倡廉、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检察队伍建设和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第一次参加检察院的 “检察开放日”活动,零距离接触检察办案流程,对检察技术和信息化设备建设印象深刻。同时也积极地各抒己见为检察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希望我院能够利用网络等新媒体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人民群众关注检察、了解检察、支持检察的良好氛围,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检察长李士贤表示,非常感谢参会嘉宾所提的建议,对于这些意见和建议将认真听取、虚心接受,进行总结采纳,争取把检察工作做到让群众满意。

三、坚持 “检察开放日”,工作成效显著 

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我院坚持“三个结合”:一是把“检察开放日”活动与推动检察工作相结合;二是把“检察开放日”活动与改善检察机关形象相结合;三是把“检察开放日”活动与正在开展的“让人民满意”活动相结合。通过“三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了我院检察宣传工作,展示我院和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检察宣传的方式方法很多,但最直观、最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宣传是“检察开放日”。主动把门打开,让社会各界人士实地参观检察院,切身体会检察机关惩防犯罪、保护人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做法和成效,人民群众就会增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对厉行法治的信心。  

通过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我院将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阳光检务,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信任和更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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