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检察院三举措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11-15 19: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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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按照省、市院的要求,岐山县检察院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案件进行了检查。重点对久押不决案件、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申诉申请再审抗诉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具体体现。岐山县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上级印发的《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院的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岐山县院具体详细的执法检查方案,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且成立了以检察长李劲峰为组长,袁京平、李宏亮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认真清理,确保调查摸底不走过场。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是查找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了久押不决案件、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情况和申诉申请再审抗诉案件。通过查阅案卷材料,结合检察统计报表,逐人逐案进行核对、清查。对特殊案件由承办人逐一汇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三、针对问题,认真整改,确保专项工作任务完成。
针对检查中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分析,继续翻阅案卷材料进行自查,对未办结的案件进行追踪,特别是针对抗诉案件的处理,及再审结果应及时上报。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开、不廉洁等问题展开,着力解决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和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检民关系,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撰稿:王云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