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9-23 16:55:50 阅读量:
座谈会现场
为了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依靠群众、开门搞教育的要求,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代表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各级党组织推荐的11名党员代表组成。
座谈会上,程紫平副检察长宣读了《关于组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代表监督小组的通知》,常雁翔主任向各位代表通报了省检察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随后,各位成员纷纷发言,与省检察院与会人员了进行坦诚、热烈的交流和讨论。
各位代表对省检察院成立党员代表监督小组的做法均表示肯定和欢迎,认为成立监督小组是省检察院密切联系群众、落实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能被推荐为党员代表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他们将不负重托,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在对全省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总体情况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各位成员也结合实际,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胡太平检察长讲话
胡太平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建立省检察院党员代表监督小组,参与省检察院的教育实践活动,是坚持开门搞教育,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成为活动的见证者、参与者和监督者的具体举措。监督员虽然人数不多,但责任很重。一是要收集、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对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积极参与省检察院的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监督小组可以查看省检察院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和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看看问题的查摆是否准确,原因的分析是否正确,提出的改进措施是否恰当;三是要结合自身的体会和认识,向基层传达省检察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监督小组成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 邓西元 编辑: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