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院公诉三处认真学习胡太平检察长讲话 制定案件审查报告规范指引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6-09 17:38:43 阅读量:

65,公诉三处召开全处会议,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再次对胡太平检察长的重要讲话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学习。

大家一致认为,中央领导同志、高检院、省院领导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的指示、讲话精神内涵深刻、切中要害、催人警醒、发人深思,既深刻指出了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又对如何严防冤假错案发生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我们提高死刑第二审案件办理水平,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特别是死刑冤假错案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纷纷表示,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高检院、省院的要求上来,切实更新执法理念,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制度,不断提升死刑第二审案件办理和监督工作能力,始终坚持如履薄冰、警钟长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把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作为死刑第二审检察工作必须坚决守住、不能突破的底线,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66,公诉三处再次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胡太平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会议决定,在继续坚持死刑案件质量定期通报、办案风险评估处置、制发诉讼监督表、案件审查层级责任制等经常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把案件审查报告规范化改革作为严防死刑冤假错案发生的源头性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全处同志对2011年运行至今的案件审查报告格式样本如何修改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通过了《公诉三处案件审查报告规范指引》。

最后,王洋处长强调,案件审查报告是公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制作质量直接影响对案件的审核和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胡太平检察长的重要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办理和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使我们进—步意识到加强公诉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这次修改报告样本,不仅在格式、体例上进行了调整,而且在总结办案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科学把握公诉工作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叙明相关诉讼参与人意见,强化对证据合法性及证据矛盾的审查,严格按照证明标准进行综合分析论证,为实践提供科学有效的案件审查思路,引导承办人树立正确严谨的审查思维,从而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有效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在今后的办案工作中,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格按照新样本制作审查报告,不断提升死刑第二审案件办理和监督工作能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 陈彦斌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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