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史建泉副检察长深入咸阳地区调研指导工作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5-27 17:59:01 阅读量:

    5月17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建泉同志带领省院侦查指挥中心、预防处主要负责人到咸阳泾阳、旬邑县院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调研中,史建泉副检察长听取了咸阳市院及泾阳、旬邑县院的检察工作汇报,并就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意见,实地考察了两个基层院办案工作区、检察文化长廊等建设情况。

史建泉副检察长(左二)在查看办公设施

史建泉副检察长在查看台账

    在泾阳县院、旬邑县院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史建泉副检察长在充分肯定咸阳两级检察机关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从依法履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座谈,提出了要求。史检指出,咸阳市两级检察院要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当地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认真履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一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检察机关的一切行为准则要靠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来体现。要围绕经济社会大发展、大开发、大机遇、大挑战,融入中心工作,找准角色,定好位置,合上节拍。要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密切关注在大建设、大发展进程中可能出现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既要查办大案要案,又要加大惩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的力度,更好地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以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为契机,着眼新刑诉法对侦查手段、侦查方式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加强侦查技能培训,加强新设备在办案中的应用,着力提升侦查能力水平。同时,着眼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尊重知识、尊重智慧,为优秀人才成长、发展营造积极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三要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对执行群众路线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到位,破解工作难题。正确把握执行群众路线与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关系,群众满意度不仅能折射出群众路线的执行情况,又折射出对我们工作的要求。要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查找检察机关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为正式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思想准备和整改方向。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预防处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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