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3-20 16:03:32 阅读量:
为了保障省院机关的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警务处扎实做好消防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制度。2月21、22日,对机关南、北院的消防器材进行了专门检查;二是更换灭火器干粉。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灭火器的干粉不符合要求,即组织对200余瓶灭火器的干粉进行了更换;三是进行培训。对各处室相关人员进行了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的培训。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警务处 李治 编辑: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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