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13-01-29 21:25:10 阅读量:
文/李从熇
本网讯 1月15日,陕西省商洛市在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座谈会在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在座谈会上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孟庆忠检察长传达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座谈会会议精神,并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做好实施修改后民诉法的各项工作作出了周密安排部署。
陕西省山阳县检察院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由主管检察长牵头,民行科及相关科室认真贯彻学习商洛市民诉法座谈会会议精神。为了更好的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民行科主要负责同志做了调整。山阳县检察院将此次座谈会会议精神作为全院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的重要指导文件,明确了今后民事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基本要求,努力推动山阳民事检察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一是要深刻认识民诉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和对检察工作产生的深远影响。我们必须在把握重大机遇的同时,清醒认识所面对的新挑战新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信心,坚定决心,抓好各项贯彻实施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二是要准确把握民事检察监督的职能定位,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我们必须结合民行检察工作会议以及民诉法修改的立法精神,切实解决好监督什么和怎么监督的问题,坚决摒弃陈旧观念和模糊认识,为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工作提供思想保障。
三是要认真解决贯彻修改后民诉法的相关重大问题。我们必须在民行检察工作之中发现问题并逐步解决问题,以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为契机,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努力为山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