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3-01-16 14:37:03 阅读量:
胡太平检察长强调,修改后民诉法即将实施,各级检察机关要客观审视法律实施后民事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既要抓住发展机遇,也要认清将会面临的挑战。切实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强化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权力,发挥民事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要认真研读修改后民诉法,进一步明确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任务,科学界定民事检察监督范围,正确处理好检察监督与审判救济程序的关系,推动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要从理念、制度、保障等各方面,抓紧做好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法律在检察机关顺利实施。要增强贯彻落实修改后民诉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在推进法律贯彻实施的过程中,通过大量的司法实践,不断积累法律适用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民事检察监督职责。
参加会议的各市级院分管副检察长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了胡太平检察长的讲话,并就民诉法修改对民事检察工作的影响,民行检察部门应对工作新形势,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对民诉法修改新形势下,民事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发展的几个重大问题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对今后一个时期,民事检察工作发展的整体思路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提高了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的信心和决心。大家一致表示,要在思想和行动上为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做好充分准备,以贯彻实施修改后民诉法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巩富文副检察长最后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好、理解好、贯彻好胡太平检察长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民诉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和对检察工作产生的深远影响,准确把握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和丰富内涵,加强学习培训,为全面贯彻修改后民诉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在今后工作中贯彻实施修改后民诉法要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了要求,并对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做出了安排部署。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彭艳妮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