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检察院 时间:2012-10-31 20:32:17 阅读量:
国有大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的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服务水平的重大战略任务,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主动的姿态,不断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预防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注重延伸触角,实行能动司法,加强检企合作,共同开展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走出了一条以前置防控为核心的检察体制创新之路,开创了预防职务犯罪“未央—长庆”模式。
形成过程
预防国企职务犯罪是当前深入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点。国企重大项目多,资金流量大,寻租机会多,极易成为职务犯罪滋生的土壤。2003年至2005年,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先后查办了长庆油田11起职务犯罪案件,给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一定冲击。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深刻认识到,只有坚持惩防并举,通过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前移防控关口,才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辖区大型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长庆油田公司主要负责鄂尔多斯盆地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和销售等业务,工作区域横跨陕、甘、宁、蒙、晋五省(区),工作区域总面积达37万平方公里,拥有50多个生产基地,职工8万多人,处级单位79个,处级管理人员600多人,科级管理人员4000多人,生产经营管理关键岗位上万个,引进各类服务队伍2000多支,长期供货厂家2000多家,参与油田建设的施工人员达20万人,每天的资金流量1亿多元。
面对如此没有围墙的超大型企业,如何保证国家的资金安全?如何保证每天在资金“河流”上摆渡的人不淋湿鞋袜,不走错“渡口”?是挡在长庆油田公司发展路上的一道难题。长庆油田公司党委、纪委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严重威胁企业健康发展、长远发展,借助驻地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加强廉洁从业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是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破解发展难题的一条路径。
检察机关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企业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需要产生了交集。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和长庆油田公司在查办与协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找到了工作的契合点,产生了加强工作联系的想法。在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和指导下,按照关于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西安市人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条例》的要求,2005年7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与长庆油田公司联合成立了陕西省首家大型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联合工作站”,使检企工作合作走上明确化、规范化的快车道。
经过多年实践总结,工作站的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方法不断创新,以工作站为平台的检企合作不断深化,形成了理念统一、制度规范、机制健全的工作模式,为企业前置防控职务犯罪构筑了坚实的防火墙,实现了职务犯罪预防的预警防控、关口前移、惩防并举、综合施策、源头治理。截至2012年9月,长庆油田公司在37万平方公里的作业面内已与6个地市检察机关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与11个县市检察机关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或联络站。
基本理念
“未央—长庆”模式作为深化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尝试,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检企双方在不断探索中形成了共识:
——预防保障发展。加强大型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反腐倡廉重大决策和工作要求的途径和举措,其目标是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维护企业稳定,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服务体现价值。检察机关以服务理念为引领,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为基础,通过指导协调、适度参与,提升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彰显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和社会责任。
——合作整合资源。整合检察机关职权、专业优势,企业有关部门组织体系、基础信息、基本设施等工作资源,以及机关、高校、社团的智识资源,是增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预防工作效果最大化的捷径。
——创新引领进步。在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形势、内在规律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围绕破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域的难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是“未央—长庆”模式形成和发展的基本线索、内在动力和基本方法。
主要内容
“未央—长庆”模式是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与长庆油田公司围绕促进长庆油田公司发展这个根本目标,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基础,通过整合双方预防工作资源,共同推进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一整套理念、制度、机制和工作方法的总和,主要包括四项内容。
(一)共同搭建有相当广度和深度的工作平台。检察机关与国有企业共同派员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工作站设在国有企业,由当地检察院分管领导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担任站长和副站长,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点多线长的企业,在企业总部设立工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区域与当地检察机关合作,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分站,将企业分布各地的二、三级单位,归由当地分站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公司工作站定期汇总分站和联系点工作情况,统一对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部署、检查。
工作站的主要职责:
一是研究提出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远和近期规划,制定企业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或指导意见,制定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和单项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明确检察机关与国有企业在合作中的各自定位与作用,国有企业是预防主体单位,检察机关做好指导监督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工作站制度体系,将双方合作途径方法纳入规范化轨道。
三是按年度安排部署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预防活动。
工作站(分站)实行“有分有合”的运行方式。“分”是指,工作站人员不脱离本单位,分别接受检察院党组和企业党委领导,向其负责,并分别从本单位争取人财物的支持。“合”是指,工作站人员分别将检企两家的决策带入工作站,研究双方的契合点,共同制定工作目标任务,统筹使用双方提供的资源,共同执行工作安排。以这种方式,在决策、执行和保障层面,最大限度地协调和发挥检企双方的作用。
(二)完善企业内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防体系。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这个平台,落实四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一是信息交流机制。工作站(分站)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各自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安排阶段性重点工作,并通过共同编写相关信息、简报等形式,加强日常信息沟通交流。
二是教育协作机制。结合查办案件,及时组织总结会、教育会,对相关风险防控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开展丰富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主题活动。主要有:组织干部员工廉洁从业培训,进行法制和警示教育,巡回法制讲座,开展廉洁主题文化活动等,持续推进廉洁文化进班子、进机关、进厂区、进项目、进岗位、进家庭。
三是预警防控机制。对企业以及企业隶属行业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发案新动向、新特点,提出检察或监察建议。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不定期选定课题,深入企业一线单位及重点部门和岗位调研,形成职务犯罪风险评估与对策研究报告。通过风险预警,堵塞管理和监督的漏洞。
四是联合监督机制。相互及时移交属于对方管辖或处理的案件线索。检企双方立足各自职能相互配合,企业通过调查核实信访举报、提供信息资料等方式,协助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位或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或联合调查研究。
(三)创新完善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检察院通过提供犯罪分析成果、回复预防咨询等方式,指导、协助企业按照公开、精细、标准、全程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完善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制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和监控制度,推行“三维”全面预算管理模式,即在纵向和横向上分解预算指标,在时间上全过程跟踪监控。
三是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标准化管理。①标准化设计。同等规模站场使用同一个设计,降低投资成本,消除设计的随意性。②标准化建设。按工艺模块在工厂内完成预制,站场统一组合安装,提高建设速度和质量,防止虚假工程。③标准化造价。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定期制定发布统一的定额计价取费标准,杜绝虚抬价格套取资金。④标准化采购。在设备定型化的基础上,按照同类需求,批量招标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压缩暗箱操作空间。⑤标准化结算。按时间节点和对应进度进行结算,避免年终突击结算造成审查疏漏,保障资金正常周转和经济运行安全。
(四)将业务合作方有机整合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推进甲乙双方廉洁互动建设。就“未央-长庆模式”而言,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建立甲乙双方沟通协调机制。广泛收集乙方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达成廉洁从业的共识。建立甲方人员接受乙方人员监督的机制,与供应商、服务商等外部第三方签订《廉洁互保协议》,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举报方式。
二是将服务型甲方建设制度化。确立“服务乙方,就是服务甲方自己”的理念,编制资金结算工作手册,对资金结算采取明晰流程,限时办结,开辟“一站式” 绿色通道等措施,在保障乙方资金运转的同时,也保证了施工质量,杜绝了甲方工作人员以权谋私。
三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合作的工程承包商(分包商)、物资供应商、技术(劳务)服务商等实行诚信保证金制度,并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评价,建立“黑名单”,严格落实准入和退出制度,对向甲方人员行贿的,一律清理出企业项目。
工作效果
“未央—长庆”模式极大地推进了长庆油田公司作为国有大型企业的反腐进程,拓宽了监督渠道,有力地保障了企业科学健康运行,为“建设西部大庆”迈出了稳健步伐,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找到了一条预防国企职务犯罪的新路子。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中要求:“积极推动各有关单位、部门参加,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组织,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检企联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的建立,为检察机关介入国企日常性预防、企业借助“法治”力量反腐倡廉搭建了一个平台,创建了一个有效地组织形式,形成了一套工作机制,将检企联防引入制度化轨道,促进检企联防工作走向具体化、有形化。
二、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发展的软实力。油田公司依托革命老区、驻地监狱、媒体网络、贫困山区建立传统教育、警示教育、传媒教育和“访贫思廉”教育阵地60多个。通过开展“家庭助廉”培训,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巡展”、廉政法规知识竞赛,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条规、典型示范、案例警示、职业道德等“五项教育”,持续推进廉洁教育进班子、进机关、进厂、进项目、进岗位、进家庭活动,营造了廉洁从业的企业文化。领导干部和公司职工的作风不断转变,艰苦奋斗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员工对处级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形象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的优率,从2004年的84.33%上升到2008年的92.55%,近三年平均达到92.22%。
三、有效保障了企业平稳运营。统筹各方面资源,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进行廉洁状况“解剖”,成立反舞弊协调小组和舞弊风险评估小组,定期进行舞弊风险分析评估,提出风险预防对策,及时消除职务犯罪隐患。坚持监督与惩治并重,积极参与油田专项检查和效能监察,重视打早打小、防微杜渐,提升了企业风险预控能力和纠错能力。近年来,油田公司职务犯罪发案率和各级干部违纪违法数量明显下降,没有重大职务犯罪和重大经济问题发生,有效保障了公司在大发展中的经济运行安全。2008年以来,油田公司油气当量年均增长500万吨,2011年达到4000万吨,2012年将突破4500万吨,2013年将实现5000万吨。
四、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惩防体系建设。通过深化课题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规范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监控、人事组织管理和采购销售管理,巩固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制度基础。通过分析发案规律,实施办案的“两个延伸”,做到了标本兼治,推动了惩防一体化建设。参与企业重大改革,建立监察参与机制,将惩防体系建设渗透到企业改革的前沿,实现了企业经济安全运行与职务犯罪预警防控的相互促进。
五、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形象和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2010年,油田公司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未央—长庆”模式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重点推荐,在中石油系统内向全国油田推广,省、市、县许多单位专程赴长庆油田公司考察学习,油田公司企业形象和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
发展前景
“未央—长庆”模式是预防国企职务犯罪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对检察机关而言,找到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国有大型企业的切入点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强化了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中的作用,提高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对企业而言,找到了与驻地检察机关合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即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龙头,开展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通过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廉洁教育、岗位预防、家庭预防、社会预防等多层次预防措施,在强化教育、制度、监督、办案体系建设的同时,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和稳定发展,统筹落实了国有大型企业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
2009年9月,陕西省第九次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以现场会的形式,在长庆油田公司召开,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做法。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对他们的做法调研后,概括总结为预防职务犯罪“未央—长庆”模式。去年底,省政协对全省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组织了调研,建议在全省国有企业推广“未央—长庆”模式,得到了省委书记赵乐际同志的批示肯定。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模式逐步推广应用于区内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业已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8月份,省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国有企业、新闻媒体的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对该模式进行论证,大家普遍认为这是检察机关与国有企业加强合作、共同预防的有益探索,具有重要推广价值。今年9月份,我省召开了第十次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暨推广预防职务犯罪“未央—长庆”模式动员会,统一部署了“未央—长庆”模式的全面推广工作。
“未央—长庆”模式经过多年实践检验,受到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充分肯定,并已经在中石油系统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实践证明了“未央—长庆”模式的鲜活力、可复制性和继续发展的必要性。放眼未来,企业谋求自身发展的愿望不会变,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不会变,中央反腐败和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决心不会变,“未央—长庆”模式必然会在新时期、新领域的新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预防处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