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赵女士的女儿外出后一直没有回家,11日上午,赵女士来到派出所请求民警帮助寻找。
经了解,走失人员为赵女士的女儿苟某,患有智力障碍,离开家时身穿黄色上衣、黑色裤子、凉鞋。了解相关情况后民警立即对苟某可能出现过的地方进行监控调取,同时发动村干部及其家属展开寻找,联系周边派出所共同协助查找信息。经过多方努力,发现苟某于10日上午离开司竹前往二曲街道,后又前往宝鸡市眉县。
当晚,民警连夜驱车前往眉县,经过近6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在眉县某处将苟某成功找到,民警对其进行耐心劝解,及时将苟某带回交到其母亲赵女士手中。
民警提醒赵女士,鉴于其女儿苟某的实际情况,家人应对其做好监管,可以随身携带个人基本信息牌,方便联系家属,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作者:梁睿源
编辑:田艺欣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