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4-14 16:33:07 阅读量:
近日,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高位部署,全警参与,有效开展相关流调溯源、重点区域防控、核检点执勤、社会面巡防等各项工作,同时,依法从严查处涉疫违法案件,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案件一:违规翻越疫情防控围挡被行政拘留。
4月10日7时许,沙河子镇村民王某启(男,68岁)、井某敏(男,57岁),明知在当前疫情防控管控区内不允许外出的情况下,擅自翻越疫情防护卡口围挡外出,违反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商州分局沙河子派出所及时立案调查,经公安分局批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王某启、井某敏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件二:不戴口罩出行、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被处罚。
4月11日20时许,商州区北新街某小区刘某某(女,现年56岁,商州区大赵峪街道办事处人),在未佩戴口罩的情况下,牵着宠物狗到居民小区大门口疫情防控点,询问办理小区出入证事项,工作人员告知其要佩戴好口罩,刘某某拒不听劝且辱骂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长达5分钟之久,严重影响疫情防控的正常工作秩序。接到报警后,公安商州分局城关派出所及时处警,传唤刘某某到派出所调查。刘某对自己辱骂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向被辱骂工作人员道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州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某某处以200元的罚款。
案件三:违规翻越高速路护栏被处罚。
4月11日,商州公安分局杨斜派出所接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举报称,有人在G70福银高速杨斜段翻越高速路护栏,逃避疫情检查,请求查处。公安分局杨斜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男,41岁,杨斜镇人),4月11日15许,乘坐车辆从G70福银高速杨斜镇李湾村附近下车,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翻越高速路护栏欲返回家中。杨斜派出所责令李某某到医疗部门做核酸检测,在确认其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情况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行为人李某某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商州公安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干部群众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任性妄为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王阶运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