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1-30 10:42:06 阅读量:
为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西安公安长安分局滦镇派出所不断强化职责职能,一日内处置三起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022年1月29日上午,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巡逻工作,发现刘某和杜某分别在滦镇陈村和滦镇南街的空地上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已依法对两人进行行政处罚。
下午,民警在巡逻查控过程中,发现滦镇陈村村口某商店内有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违法行为人王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王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供认不讳。目前,民警已对王某违法行依法做出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全部查扣收缴。
民警提醒:
年味不靠鞭炮声,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隐患重重,希望群众严格遵守《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存储、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文明过节。
编辑:孙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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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