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2-16 17:21:25 阅读量:
2021年11月30日家住西安市阎良某小区的杨女士报警称其家中被盗,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振兴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经马女士陈述,其家中梳妆台及衣柜存放的首饰、纪念币、现金被盗,损失财物价值10万余元。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副局长魏向辉听取警情汇报后,高度重视,指导派出所与刑警队明确现场勘查思路。经勘查,确定该作案嫌疑人为两名,现场分析嫌疑人是从该小区紧挨着的工地西门进入小区,乘电梯到了连通着的高层单元楼12楼楼顶踩点,在确定好该作案对象后,从12楼楼顶跳到该户阳光房,又从阳光房房顶跳入该户推拉门外的花园平台,之后两名嫌疑人利用工具撬开外侧推拉门,并由此进入室内行窃。在确定侦查方向之后,分局党委指示振兴派出所、刑警大队、网安大队多方联合开展工作,通过大量的线索摸排、信息比对、监控调取,最终确定了两名嫌疑人马某、薛某的身份和居住信息,该马某、薛某均为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人,且均有盗窃前科。
在分局专案组的缜密安排、精心部署下,12月9日,振兴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前往三原县对马某、薛某进行抓捕,经过两天的蹲守,将马某、薛某一举抓获。
经审讯,薛某交代其伙同马某于11月30日从三原县流窜至阎良区,在不同的小区躲避着监控进行了踩点,当看到该小区顶楼受害人家的阳光房便于进入后,两人随即敲了敲楼梯道的入户门确定室内无人,后两人即从顶楼阳光房跳至花园平台,撬开推拉门入室行窃,得手后打车离开了案发地。
嫌疑人马某、薛某现被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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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