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1-23 16:14:36 阅读量:
11月23日下午,辖区正阳河村卢某手持一面锦旗来到平利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院内,满脸的笑意使其漏出满口白牙,并连声感谢民警们工作细致、尽职尽责,卢某如此高兴的缘由还要从几天前讲起。
11月18日一大早,卢某便来到正阳派出所,急切的向值班民警报警称,其于11月17日晚驾驶电动摩托车到亲戚家办事,因亲戚家未通马路,便将电动摩托车停放在正阳河村四组道路边,步行到亲戚家办事,次日早晨欲驾车返回时,发现停放在路边的电动摩托车不见了。随后,正阳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走访排查。
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卢某丢失车辆处下方两百米位置,停放有一辆与卢某丢失车辆高度相似的电动摩托车,民警初步推断,应该是某人误将卢某的车辆认错,恰好自己的车钥匙可以打开卢某的车辆,从而将卢某的车骑走,反而将自己的车辆留在了原地。因次路段没有视频监控设备,且现场车辆及卢某丢失车辆均未办理相关牌照,导致民警工作难度加大。
民警前期对附近住户进行了走访调查,但均未获得相关线索,随后民警到集镇电动摩托车销售点,调取了全镇购买相同品牌及车辆外观的人员名单,并逐人对名单中40余人进行走访排查,经过3天的大量排查,最终在名单中黄某家发现与卢某描述高度相符的车辆。民警使用卢某的车钥匙可以正常打开该车辆,经过卢某辨认,该车就是其丢失的车辆。随即民警将黄某带至现场,黄某的车钥匙也可以正常打开遗留在原处的电动摩托车,经过黄某仔细查看,确认自己因为天黑,将车辆骑错,证实了民警的推断。随后,黄某将卢某的车辆返还,并将自己的车辆骑回。
至此,一场电动摩托车“被盗”案,被民警迅速“侦破”。
作者:黄开徐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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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