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1-17 10:11:04 阅读量:
11月15日晚10时52分,府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警称,府谷县转龙湾收费站附近发现一只猫头鹰。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了解,猫头鹰是过路司机在转龙湾收费站发现的,因其受伤,就将其放在自己的大货车上,然后打电话报警。
现场经过鉴定和查阅资料,确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该野生猫头鹰的腿部有血迹,已经不具备飞行能力,经过对伤口初步处理后,随即将其送往府谷县神龙山野生动物保护站进一步救治。
近年来,府谷县公安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经常性地在林区开展巡查工作,公布报警电话。全县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了全民参与、警民联手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作者:高刚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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