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07 11:01:33 阅读量:
春季是火灾事故多发时节,也是每年防火的重要季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靖边公安镇靖派出所以群众满意为着力点,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及时扑灭一起火灾,为群众把损失降到了最低。
2021年3月29日凌晨1时47分,镇靖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在靖边县镇靖镇大岔村的家中房屋着火请求出警。火情就是警情,镇靖派出所薛亮教导员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到达现场后,着火点第一时间被锁定,报警人杨某家中的小房冒着滚滚浓烟,气味呛鼻,屋内的家具正在燃烧。
着火点的周边都是居民区。房屋相连,情况十分危急。民警一边紧急进入火灾现场施救,一边有序帮助附近群众撤离,竭尽全力保护村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个多小时后,在民警和消防大队的共同努力下,大火被顺利扑灭,无人员受伤。报警人杨某激动的说:“他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心里只想到打110找警察”。为防止死灰复燃,民警又在现场多停留了一个多小时,围绕着火现场四处仔细检查了一遍,确保彻底没有复燃隐患。为避免此类火灾事故再次发生,镇靖派出所民警现场为群众讲解了有关防火知识,告知现场村民如何应对、如何进行急救。(杨博)
编辑:蒋奇 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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