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1-28 17:42:25 阅读量:
日前,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蜀河中队民警在对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当事人及副驾人员的一系列不寻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最终,经过执勤民警认真筛查过滤,竟发现这起交通违法背后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当日中午12时许,执勤民警在辖区双河镇某一路段设置检查点,期间,发现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行车轨迹异常 ! 于是,民警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罗某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而同车副驾驶的朱某持有驾驶证,由于自己在外地已报考申领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马上面临约考科目三,所以便要求朱某开车带着自己上路熟悉一下,而实际上自己并没有开多远便遇上交警。民警通过公安网系统查询和比对,查实驾驶人罗某属于无证驾驶,而副驾驶的朱某属于有证交无证! 最后,民警便将违法当事人罗某及朱某带到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蜀河中队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分别对罗某、朱某做出相应处罚。罗、朱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十分后悔,并表示以后绝不发生此类情况,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人。
作者:尤岁岚 责任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