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1-02 14:29:38 阅读量:
近日,蒲城一男子因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富平交警查获。“临时用一下”,面对民警问询,嫌疑人吕某某如是说,并为自己轻率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2018年10月31日6时50分,富平交警西禹中队副中队长朱昭辉带领民警刘富强、王刚、常耀刚、田涛巡查至西二环时,由南向北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入民警视线。经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吕某某所持驾驶证有伪造嫌疑。经上网查询,驾驶人吕某某已经办理B1B2驾驶证,涉嫌使用伪造变造A2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扣留该机动车,口头告知当事人到西禹中队接受调查。
经核查,嫌疑人吕某某,男,陕西省蒲城县人,伪造并持A2驾驶证驾驶陕EC36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持A2驾驶证,系其在网上花1300元办的假证。除照片是他自己本人而外,驾驶证上的所有信息皆是别人的。经上网查询, 驾驶人吕某2017年4月20日持A2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蒲城县交警处罚后,将A2驾驶证降级为B1B2。
“因为B1B2驾驶证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所以就在网上办了一个假的A2驾驶证,临时用一下。”当民警问及为什么要伪造变造驾驶证时中,嫌疑人吕某某将自己的真实意图合盘托出。
“临时用一下”,嫌疑人吕某说得何等轻巧!他将为自己轻率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六条第一款,嫌疑人吕某某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
来源:渭南富平交警 作者:蒋欢 陈润社 责任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