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31 17:22:22 阅读量:
近日,家住榆林市横山区响水镇陈村的韩某,因酒后的一时冲动,与妻子发生冲突并动手打人,其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被“请”进了拘留所。
2018年8月27日凌晨2时许,横山公安响水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8月26日下午,刘某某在响水镇陈村的家中被丈夫韩某殴打,请求查处。接警后,民警迅速联系到刘某某,该刘称其因琐事被丈夫殴打,担心丈夫再动手,于是偷着乘车来到榆林市区,找了一家宾馆将自己 “藏”起来,后打电话报警要求惩处其丈夫。
时值午夜,考虑到冲突是发生在小夫妻之间,且丈夫韩某暂时得到稳控,民警安抚刘某某可以先去医院检查,等到天亮再作处置。但该刘根本不听劝说,声称自己浑身疼痛,要求民警立即前往榆林将其送医,否则一切后果由民警承担。鉴于该刘情绪极不稳定,为防不测,民警连夜驱车赶往榆林,将刘某某送至榆林一院。经检查,该刘只是皮外轻微伤,民警将刘某某住院的情况告知其家属,并劝解夫妻双方和解,但丈夫韩某闪烁其词,家属也不予积极配合。刘某某因其家属不陪护,便不停拨打 “110”,要求来人照顾自己。8月28日下午,分局依法将韩某行政拘留,且2016年1月14日,该夫妻曾因相互殴打对方被处罚。民警在送押韩某期间,该刘又不停打电话要求撤案。可她曾想,法律岂可是儿戏?
民警提示:夫妻之间因琐事难免生矛盾,多些沟通少些冲动,切莫使用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