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21 15:44:51 阅读量:
为进一步打好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有效预防夏末秋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即将到来的开学季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8月20日晚20时许,宝鸡高交大队宝平中队民警李海林、刘龙刚等5人在辖区凤翔收费站开展夜查整治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案。21时左右,高交大队宝平中队民警李海林在凤翔收费站执勤时,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浙B*****黑色现代牌小型轿车检查时,该车驾驶岳某某(男)人年龄47岁左右一直谎称自己没带驾驶证,当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有效证件时,该驾驶人岳某某神色慌张一直拿不出有效证件。民警从慌乱神色中感觉这人有重大违法嫌疑,随后经民警多方劝说自己才拿出身份证。民警通过手机警务通查询,原来岳某某根本就没有驾驶证(后经公安网核实)系无证驾驶。后经据岳某某交代,自己刚过科目二。借着夜色想着不会有人查车,准备驾车去西安办事。本想以没带驾驶证说谎想以此蒙混过关,不想刚到高速口就被你们逮个正着。最后,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岳某某自己也认识到无证驾驶违法严重性。并愿意接受处理。
岳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一款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9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民警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撰稿:李海林 审核:赵少雄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