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岚皋交警:“四结合”整治夏末秋初疲劳驾驶行为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15 17:23:14 阅读量:

(通讯员:翁玲 喻琪)夏末秋初为疲劳驾驶多发期,行车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疲劳、打盹等现象时常发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之增大。为此,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实际,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措施入手,抓落实,强管控,重宣教,全力以赴预防和减少因疲劳驾驶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昼夜结合,严密安排部署。各中队切实根据季节变化特点,科学安排警力部署,重点突出县级主要干道、省道查纠力度,特别是突出广大驾驶员容易出现疲劳驾驶、困意的中午12时至15时、夜间22时至24时之间的巡逻管控密度和力度,对发现有低速行驶、曲线行驶等具有疲劳驾驶、困意迹象的车辆,及时通过警灯闪烁、鸣警笛、喊话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疲劳驾驶,必要时将强制驾驶员靠边停车休息,及时消除事故动态隐患。
二、管教结合,遏制疲劳驾驶。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切实要求广大上路执勤民警、协管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力度,突出春季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并以“管教结合”的方式,对发现有轻微疲劳反应的驾驶员要及时提醒和警告,对有明显疲惫的驾驶人及时进行制止和依法处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强制休息,力争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消除一起,尽最大努力杜绝疲劳驾驶现象的产生。
三、动静结合,消除安全隐患。路面执勤民警、协管员在对过往车辆路检路查过程中,动静结合,多方询问、仔细观察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及摩托车驾驶员的言行举止,一旦发现驾驶员有打呵欠、打盹、无精打采、眼睛睁不开等疲劳驾驶现象,要详细问清其驾驶员的驾车出发时间、行车路线及前往地点,以此来较为准确地计算出驾驶员连续驾车的时间,并从中发现、找出疲劳驾驶人员,从而消除疲劳驾驶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因疲劳驾驶引发的群死群伤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点面结合,加强宣传提示。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八上”活动基础上,通过给车辆驾驶员分发宣传单、宣传册、播放疲劳驾驶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示警醒广大驾驶人切勿疲劳驾驶,保障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并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传播方式方法,全方位、广角度、大范围做好对驾驶人的宣传告知工作,不断加大驾驶员对疲劳驾驶知识性和危害性的知晓率,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出行意识及法制道德理念。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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