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璇:论网络信息化时代政法干部媒介素养以及适应和运用新媒体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7-09 10:41:04 阅读量: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信息化时代已经到来,给我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如何适应变化了的网络信息化时代环境,努力提升政法干部的媒介素养以及适应和运用新媒体的能力,成为当今我们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一、政法干部媒介素养、运用新媒体能力现状及存在问题 
  媒介素养,是指人们对于媒介信息的选择、理解、质疑、评估的能力,以及制作和生产媒介信息的能力。媒介素养主要包括利用媒介资源动机,使用媒介资源的方式、方法与态度,利用媒介资源的有效程度以及对传媒的批判能力等。具体到政法干部的媒介素养,既包含普通民众认识媒介、使用媒介,更主要的是指通过正确地、建设性地运用大众传播资源,密切干群关系,推动社会进步,塑造政法队伍形象。

新媒体是以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互联网为核心的一种新兴媒体,互联网用户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提供和发布者。一方面,手机上网的发展推动了中国互联网的普及;另一方面,智能手机拓展和强化了互联网的多种功能,微博、微信、客户端的使用丰富了信息传播的途径。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社会舆论更加多元化,网络舆论的互动性、联动性、复杂性特征越来越突出。与此相对应,政法干部的工作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与媒体的接触越来越频繁,政法干部只有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懂得媒体运作规律,掌握舆论引导策略,才能有效地利用好媒体,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而推进各项工作的进展。 
  网络信息化时代是一个“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是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政法干部是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一言一行都处于“全民监督”的环境中,言行举止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上网传播,被置于聚光灯下。目前我国政法干部媒介素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对新媒体的舆情驾驭能力不足;对新媒体感到恐惧同时又缺乏危机意识;利用新媒体树立良好形象能力不足等,一些“雷人”、“雷语”、“雷行”进入公众的视野,这折射出政法干部的媒介素养严重匮乏,这与时代的发展对政法干部的要求相去甚远。因此,政法干部应树立时刻被监督的意识和习惯,各方面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举止体现政法干部身份的规范和要求,经得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和监督。提高政法干部媒介素养
以及适应和运用新媒体的能力已迫在眉睫。 
  
二、提高政法干部媒介素养以及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的必要性 
  在公众眼中,政法干部不是普通的公民,而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者,公共利益、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每个政法干部的行为不只代表个人,更代表着公权力,代表着政法机关,一些不当的言行会瞬间掀起舆情风暴。若处置不当,还会成为二次信息源,产生“次生灾害”。媒介素养是政法干部基本素质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突发事件频发,如“上海民警绊摔怀抱儿童妇女事件”、“浙江宁波11·26爆炸案”等突发事故敲响了公共应急警钟,同时也对政法部门的突发事件管理和应对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来源和渠道越来越多,任何一个地方发生的事件,经过互联网等现代媒介的传播,都可能在很短时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一些公共事件、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如果不及时公开相关情况,制定相关解决预案,正确而有效的引导社会舆情舆论就可能导致非正常渠道的、捕风捉影的信息得以快速传播,给事件处置带来不利影响。 
  
三、提高政法干部媒介素养以及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的途径 
  首先,转变观念是提升媒介素养以及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的前提和基础。政法干部应当高度重视日益凸显的媒介素养问题,转变观念,不能“谈媒色变”。从个人来说,不仅要学会以批判的意识接触网络媒介的信息,还要掌握与网络媒介交往的技能,懂得合理地运用网络媒介完善自我、服务自我。 
  其次,自主学习和有效培训是提升政法干部媒介素养
以及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的主要途径。要让接近媒体成为一种主动行为,善学、善用媒体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媒介素养”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对于个人要加强自身的网络自我行为管理能力、具备较高的视觉素养、具有适当调节控制在网络虚拟时空的情绪和情感、并建立自觉的网络文化批判反应意识,从而达到较高的媒介素养水平。组织人事部门也应创造合理可行的条件对政法干部开展提高媒介素养这项培训。如发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和实践教学,让政法干部真正从理论的角度重视和提升媒介素养或者组织聘请有经验的专家或是专业的新闻传播人士举办讲座,开研讨会,为政法干部提升媒介素养提供具体指导和帮助。 
  最后,把媒介素养
以及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条件,政法干部媒介素养的培养和提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关键在于机制的引导和保障。特别是干部提拔任用机制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和意义。干部的提拔使用,要从适应网络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出发,完善现有的政法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了解媒体、善用媒体、善待媒体作为考核、评价、任用政法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进而形成积极而又切实的导向。 
  在新媒体环境下,政法干部
肩负维护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任,从事的工作与媒体发生着密切联系。政法干部应端正自己的心态、站在媒体和公众的角度与老百姓坦诚相待,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和运用新媒体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对政法工作信息的合理需求,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不辜负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张璇  编辑:刘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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