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岚皋交警:夯实夏季民警、辅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7-06 09:31:52 阅读量:

(通讯员:宋家珍)随着夏季高温的深入,阵雨、暴雨等天气不断增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压力随之增大,为提高广大民警辅警的安全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杜绝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发生自身安全事故,岚皋大队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督查力度,全力做好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一、开展专题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大队切实民警、辅警人员的自身安全工作置于重中这重位置同时结合近期发生的民警、辅警执勤执法中因公受伤、牺牲的典型案例以及涉警交通事故案例,引导大家剖析原因,查找根源,汲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自觉将各种安全规范和要求牢记于心,见诸于行。同时,加强对民警辅警基本能力的岗位培训,使执勤民警做到熟练掌握各种安全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熟悉自身安全防护的基本常识,提高自身防护技能。在学习相关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常识的基础上,组织民警、辅警模拟夏季常见执勤执法及事故处理情形进行模拟演练,安排有经验的业务骨干讲解示范,从站姿站位、反光锥筒、警戒带摆放位置、距离,警车停放位置以及特殊情况下应急处置等细节入手,逐一演示,逐人操作,使民警及协勤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安全防护,完善防护装备。各中队将民警安全防护工作列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执勤民警上路时必须按照规定佩戴配发的反光背心、反光锥筒等单警装备,对执勤民警上路执法不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的,将视情形追究违规民警个人及其领导责任。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警用车辆和照明灯具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教育全体执勤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要求,规范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岗前一定要检查反光锥桶、停车示意牌、警戒带、强光手电筒等安全防护装备是否齐全、完好;执勤时要统一穿着反光背心,夜查时,要按照规定科学摆放反光椎桶、开启警灯,确保执勤执法的绝对安全。

三、强化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大队严格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必须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做到处罚教育相结合,避免与当事人发生直接冲突。遇到暴雨等天气处理交通事故时,执勤民警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必须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基础上,进行执勤执法,尤其是事故现场处理民警,必须摒弃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务必在有人警戒、摆放反光锥筒、开启警灯等情况下,处理勘查现场,避免造成意外人身伤害。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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