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7-05 15:32:47 阅读量:
(通讯员:冯孝炜 王淼)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道警长制度,加强辖区河域渔业资源保护力度,平利县公安局八仙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行为,全力保护辖区水域生态环境。近日,该所联合县局治安大队,快速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18年6月26日,八仙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河道开展巡逻时,发现有三名男子在河道内电鱼,民警立即将该三名男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当场收缴了捕鱼工具电瓶逆变器和捕获的野生河鱼。经查,电鱼者熊某、熊某某、姚某系安康市岚皋县人,三人对其使用电瓶逆变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鱼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环食药案件侦查的民警赴岚皋县走访调查,查明该县对禁止电毒炸鱼、保护渔业资源进行了广泛宣传、张贴了相关通告,证实了该熊某三人在平利县境内通告电鱼捕捞河鱼的行为存在主观故意。
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已被平利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熊某某、姚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保护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环境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和社会每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将打击与预防相结合、警示与教育相配合,不断提高公众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打造水清、鱼欢的良好水域生态环境。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