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临潼|17岁男子以“恋爱”名义骗取钱财8000余元被刑拘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11 17:45:20 阅读量:

随着时代的进步,网络直播软件成了许多年轻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视频直播里有最搞笑的瞬间,最好玩的游戏和最吸引人眼球的帅哥、美女等等,然而一些不法之徒却打着交友的名义,实施诈骗活动。69日,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骊山派出所就破获了一起借助网络直播平台吸引异性注意,进而以“恋爱”名义诈骗他人钱财的违法犯罪案件。

69日中午12时许,公安临潼分局骊山派出所接到邢某(女,23岁,临潼人)报警求助称,自己被一名男子以“恋爱”的名义骗取钱财8300余元而且这名男子现在就在临潼。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并于当日下午17时,在临潼区西大街将涉案男子成功抓获。

 

通过调查民警了解到,520日左右,邢某通过某网络直播软件结识了自称是刘某的男主播,双方互加了微信。没聊几天,刘某就用甜言蜜语打动了邢某,并通过网络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5月底,刘某约邢某在西安见面,至此两人正式确定了恋人关系。可是让邢某没想到的是,自从见面后第二天起,刘某便以各种理由向其“借钱”。”我有急事需要300元钱”,”我妈急用钱”,”我朋友急需钱”......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刘某共向邢某借了8300余元。

心存疑虑的邢某,感觉自己上当了,于是格外注意刘某的一举一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了刘某的身份证,原来刘某的真实姓名叫杨某某,甘肃天水人,而且年龄只有17岁。

如五雷轰顶般的邢某,在清醒后,强装镇定的向杨某某催还借款,可是杨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69日,邢某谎称自己的父母要见杨某某,将其从西安骗到了临潼。在确认杨某某已经抵达临潼后,邢某果断报警求助。

面对民警的讯问,杨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邢某钱财用于吃喝玩乐挥霍的犯罪事实。

目前,杨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临潼分局刑事拘留。

在此民警提醒:网络交友须谨慎,尤其是女性一定要注意识别对方的身份,多渠道了解对方的情况,交往中保护好个人财产和关键信息,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经济情况,更不可轻易将钱“借“出。

编辑: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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