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06 11:44:06 阅读量:
自开展道路攻坚行动以来,石泉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保持对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6月4日在常态化开展“夜查”行动时,民警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依法规范对案件进行办理,并报请县局予以裁决,目前嫌疑人已送交紫阳拘留所执行拘留!
2018年6月4日,按大队统一部署要求,在辖区范围内组织民警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主要路段的管控做到逢车必查,见疑不放。民警在316国道汉江二桥南段(新桥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晚间20时00分左右,民警发现一辆黑色比亚迪牌小轿车,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看见民警后,行为慌张,这加大了民警的怀疑,民警立即上前拦截,并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在驾驶员下车时,民警闻到其身上带有浓厚的酒味。随后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扣留该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并传唤至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中心询问室进行调查,询问调查期间该男子出示了两份机动车驾驶证,一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E,一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是一人一证制。民警对两份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查询,发现该男子的C1机动车驾驶证为无效证件,在办案区询问中,该男子称其C1驾驶证是在百度上搜索通过微信联系卖家花15000元购买的,并未对该C1驾驶证产生怀疑,相信其是真的。办案区民警对车主进行教育,告知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该男子通过民警的教育,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遵纪守法。
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以上五千一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袁国榴 麻业坪)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