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紫阳公安:饮酒驾车进中队 沉痛教训记心扉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05 09: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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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下午14点40分,黄某朋骑车送朋友王某到陕西省紫阳县交警大队蒿坪中队处理一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黄某朋随朋友王某进入中队办公室后,办公室里弥漫出一股酒味,立即引起了中队民警的警觉,发现黄某朋疑似饮酒,随后中队民警立即盘问黄某朋是驾驶何种交通工具送王某来到中队的,黄某朋言辞闪烁,拒不承认中队院内那辆黑色踏板摩托车是自己骑来的,随后,民警立即调取中队门前监控录像,发现黄某朋是14点28分驾驶陕GXB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并带着王某一起进入中队院内,并一同进入中队办公室。
民警对黄某朋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64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铁的证据,黄某朋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违法在先,愿意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黄某朋被处以一千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紫阳县公安局柯磊 汪涛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