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上网 被依法拘留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5-03 09:48:21 阅读量:

 428日,靖边县公安局张家畔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网吧清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被民警当场识破。违法人员邓某某(男,28岁,陕西省靖边县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邓某某平时喜欢上网打游戏,一次上网时在网吧拾取一张身份证(石某),后来就一直用拾取的石某身份证登记上网。428日民警在网吧排查检查时,识破并传唤回调查,后被依法行政拘留,经民警核实,邓某未用该身份证件办理其他事项,随后办案民警找到失主并将该证件发还本人。

警方提示: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无论该身份证是亲戚朋友的,还是别人遗失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此外,如捡到他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可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一旦身份证丢失,本人应及时到公安机关申报补领;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建议要注明只限于××途径使用之类的标志,以防被他人使用。

 作者:王慧平   编辑:李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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