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02 14:17:19 阅读量:
清明前夕,根据当地祭祀习俗,烟花爆竹用量有所增加。富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实际,认真研判,根据既保安全又保畅通的工作要求,结合非法烟花爆竹运输的特点,适时加大警力投入,加强对辖区可疑车辆、人员及物品的盘查检查。特别是清明前后非法烟花爆竹运输已呈现面包车、小车散运及少量购买自用的违法特点,交警大队组织各中队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4月1日22时许,富平交警美原中队在巡查中发现一辆陕A837Tx轻型厢式货车形迹可疑。遂示意其停靠路边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装有大量烟花爆竹,且驾驶员无法提供《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及《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质证》等证件,且该车没有悬挂或安装任何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辆警示标志,属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因该违法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案件现已移交辖区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撰稿:陈润社 郭康凯)整理:王亚锋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