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8 22:35:48 阅读量:
(通讯员:王健 彭玲丽)2018年4月27日中午14时35分,距离开庭传票上通知的开庭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5分钟,洋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却迟迟不见原告的身影。主审法官拨通原告闫某的电话后才得知闫某此刻正在法院门口,由于身患残疾,无法行走,因此只能寸步不离其代步的四轮小车,无奈只能在楼下焦急的等待。法官了解这一特殊情况后当即决定将开庭的地点由三楼的审判庭变更为一楼的停车场地,进而方便原告能顺利的参加诉讼,闫某得知这一情况后,焦虑的脸色渐渐舒缓。
一枚国徽、三尺审判台、简易的原被告席,20分钟后原告闫某诉被告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临时搭建的审判现场开庭,庭审活动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在庭审中,被告高某对借贷的事实表示认可,双方就案件事实方面基本没有争议。最后在法庭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愿意在调解书送达时归还借原告的全部欠款。
庭审结束后原告眼里饱含热泪,一遍又一遍的对主审法官表示感谢,被告对自己的行为也表示歉意。而此刻,放置在临时审判庭前的国徽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值班编辑:王梦苹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