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3 22:44:39 阅读量:
(赵磊)为确保“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取得实效,4月23日上午,潼关县公安局召开全县公安机关“营商环境提升年”推进会,局机关全体民警及各科所队队长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姬刚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局长张玉龙主持。
会上,张玉龙副局长组织学习了省、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实施细则》;传达了张锋副县长在县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宣读了《潼关县公安局四类十六条便民利民措施实施细则》。同时,对县局前期工作进行了小结讲评,并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县政协副主席、局党委书记、局长姬刚民在会上就营商环境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他要求全体民警把“营商环境提升年”作为2018年的重点工作,按照刘永利书记在全县政法工作会上提出的“营商环境,政法先行”的工作要求,按照“一线实战单位抓打击,综合科室抓考核,窗口单位抓服务”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二是要狠抓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潼关县公安局“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潼关县公安局“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公安主业,抓住优化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三个环节,建立完善巡防网络体系、雪亮工程体系、基层治安组织,全力打造工作亮点。在县人民之家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增加自动办证、取证设备;5月底前出入境迁至公安局新办公地点,并及时启用便民服务督察评价系统;进一步加强县域内全天候巡逻防控体系,全力确保社会治安环境。四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强化宣传,制作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喷绘,为“营商环境提升年”着力营造全县优质、高效、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