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0 12:42:25 阅读量: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4.14”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民爆物品“不炸响、不流失”。镇安县公安局青铜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通过提高认识、夯实责任、检查整改、狠抓宣传等方式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堵漏洞、除隐患,防微杜渐,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一、提高认识,筑牢忧患意识。派出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4.14”全县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讲话精神,要求全所民警深刻汲取“4.10”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学习《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爆物品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等内容,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民警业务管理能力,指导监督涉爆单位规范操作,确保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二、夯实责任,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明确民警包片责任分工,所长与民警签订责任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求责任区民警必须熟知责任区内涉爆单位基本情况,做到“一口清”。严格民爆物品审批,狠抓爆破作业安全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通过常态化、规范化和细致化监管,杜绝隐患风险,筑牢安全防线。
三、检查整改,堵绝安全隐患。按照暂停一切爆破作业活动的通知要求,民警重点检查了月西矿业有限公司在民爆物品退库封存、库房双人双锁、“四防”措施等方面落实情况,仔细核对了出入库登记记录、检查了视频监控画面等情况,重点对24小时3人值守制度落实做了强调和要求,严防民爆物品丢失。对检查中发现的犬防措施不到位问题,责令现场整改,督促负责人将猎狗购置到位,确保民爆物品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四、狠抓宣传,营造积极氛围。结合当前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和民爆炸物品大检查、大整顿工作,积极宣传民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引导涉爆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要熟悉操作规程,严守禁忌事项,依法依规作业。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号召群众积极检举涉枪涉爆涉危线索,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创平安和谐家园。
(镇安县公安局 韩涛 白敏)整理:刘庆民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