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公安局红岩寺派出所七项措施强化“护校安园”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19 19:17:22 阅读量:

 为进一步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红岩寺派出所对辖区学校、幼儿园进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结合实际采取七项措施,深入推进“护校安园”工作,全力确保辖区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一、继续抓好“护校安园”工作措施的落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不懈怠,工作力度不减小,工作标准不降低”,真正实现校园安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二、狠抓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通过深入排查整治,督促学校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完善校园“四项制度”建设,做到外来车辆、人员出入要登记,内部车辆、人员出入有登记,确保学生接送制度及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常态化,严禁可疑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指导学校提升安全隐患预警能力。以“帮·带·教”形式,梳理总结常见涉校类案事件苗头信息规律特征,提升学校安保力量在矛盾隐患、案件线索等方面的梳理分析、研判预警能力,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
三、继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对容易激化、可能危及学校、幼儿园安全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跟踪疏导、调处化解。结合辖区校园治安特点,加大摸排校园周边易发生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将其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事件。
四、继续加强校园周边治理,严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大对校园周边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重点部位及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实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五、继续加强校园安全的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措施,将督促检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推动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六、加强涉校涉生案事件的查处和报告。坚持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从快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警校共建措施。充分发挥责任区民警兼任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在辖区各中小学开设法制课,采取上法制辅导课、模拟现场演练等多种多样方式,定期开展安全防范知识的宣讲活动,经常性的向在校师生传授法律法规、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火灾防范、自防自救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以及自护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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