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18 19:56:37 阅读量:
(赵磊 通讯员:惠校荣)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交通管理大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为依据,以建设“更具活力、更加美丽、更加和谐”的现代化城市为目标,按照“部门联动、共创文明”的原则,聚焦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交通存在的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强化警种协调配合,集中力量攻坚整治,积极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一、持续开展“疏堵保畅”专项行动。确定重点道路区域,随时掌握路况、合理摆布警力、延长执勤时间,全面强化交通指挥、疏导工作。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前介入各项工程建设的前期规划和论证,推进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提高在道路设计初期的参与度。对县城区疏堵保畅工作进行调研论证,提出规划和建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通过认真组织、综合施策,提高路网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最大限度保障辖区道路畅通。
二、合理布建交通安全设施。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县所有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再进行一次深入、细致排查,查漏补缺、调整优化,着力解决标志、标线、信号灯指示和现有通行方式不一致的问题,力争使全县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达到规范、醒目、实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道路中心护栏和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确保主干道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健全、完好。
三、加快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根据城区主次干道路网分布情况,对全县信号灯的设置进行排查、调研,掌握信号灯的设置、使用及完好程度情况,提高交通信号灯设置的科学性。对信号灯配时不合理、存在故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维护和保养,最大限度利用交通信号提高路口、区域的通行效率,全面加强无信号灯路口信号灯建设工作,确保主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加快构建科学合理、智能高效的交通管理体系。
四、集中整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宣传引导、舆论监督、教育处罚”并举,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严管、严查、严处在辖区主次干道、小街巷等未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区域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畅通。充分利用监控视频抓拍、集中曝光等手段,加强对各类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加大对校园周边交通的指挥、疏导,严禁机动车在校园周边道路滞留或占道停车。联合市容管理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对非法占道经营、路边摆摊设点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保证道路畅通。
五、着力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在主城区全面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乱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快递、外卖、物流行业电动自行车整治,有效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六、全力提升见警率、管事率。采用守点、巡线、控面、快速反应等勤务方式,重点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进一步加强辖区主要干道、重点路段和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区、繁华商业网点、水电油气热等地的巡逻管控力度,确保社会面治安形势稳定,增强震慑力。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