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告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6 10:15:13 阅读量:

   经核查,截止2018年3月23日全市共有6辆危化品运输车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日期,支队车管所将按照强制报废期止日期对以上6辆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进行公告牌证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日期之前,将车辆交至渭南市新达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或者韩城源泉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并及时在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大中型机动车业务办理处(渭南市经开区工业大道、咨询电话电话:965126、0913-2661851)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

交警郑重提示:驾驶公告牌证作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及驾驶证,罚款5000元,记12分,并处拘留;所有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号牌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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