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3 10:49:50 阅读量:
在第二十三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富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美原中队,结合辖区实际,针对春季中小学生出行安全,会同教育局安检股,于3月22日深入老庙镇联合老庙镇中心学校,对老庙镇辖区所有幼儿园园长、随车教师及校车驾驶人进行校车安全培训会。
培训会,开展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题的系列交通安全宣讲活动。中队长张锋就校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强调,要求司机开车前要检查车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疲劳驾驶,不随意超车,不做危险驾驶动作,要求按时审验车辆,始终牢记安全第一,要求幼儿必须佩戴安全带,全体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幼儿园负责人要充分担当起自身责任,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干好各项工作,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分队长马建军通报了几起典型校车事故案例,组织学习《校车安全条例》相关内容。
据了解,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创立于1996年,每年3月份的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撰稿:郭康凯 陈润社)整理:王亚锋 赵磊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