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2 22:12:00 阅读量:
131.64,也许是个普通的数字,但如果一名司机人体酒精含量达到这个数值(毫克/100毫升),则问题就非同小可!无疑就涉嫌醉驾了。根据醉驾入刑的有关法律规定,这种驾驶行为涉嫌犯罪,就要受到刑罚的处罚了。
如果我再告诉你,这名司机当时正在执行一次“代驾”任务时,你相信吗?你该捏一把汗了!可这样的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在现实中真实发生了。
近日,富平交警大队西禹中队在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司机在驾照吊销的情况下,涉嫌醉酒驾驶,情节十分恶劣。
“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
2018年3月16日21时36分许,该中队民警在开展预防较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中,在辖区对一辆小客车进行检查时,只见司机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因涉嫌酒驾,当即用呼气式测试仪进行测试,显示数值为104.7毫克/100毫升,并随即带驾驶人张某到富平县第二人民医院抽血,经渭南市专业鉴定所鉴定,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1.64毫克/100毫升。”
据张某交待,他当日晚与一个朋友在庄里一KTV消费,两人一共喝了8瓶啤酒。之后,他回到家里。
那么,他为什么后来又驾车出现在富平县城呢?原来是给一个朋友代驾。本身醉驾,还给别人代驾,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这里提醒大家,代驾有风险,找人代驾须慎重!
“应该说,这样的数值已经相当惊人了。”据西禹中队中队长艾巨仓介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这名司机已经涉嫌醉驾。而且经核查,司机张某还涉嫌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也许大家还有疑问,张某因何故驾驶证被吊销?既然驾驶证被吊销,还敢驾驶机动车,并且还醉驾?
经查,2015年8月19日,张某正是因醉酒驾驶被城关派出所移交城区一中队行政处罚,被吊销驾驶证,随后被起诉至富平县人民检察院,被富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10000元刑事处罚。
古人云: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但张某不但不吸取教训,依然我行我素,甚至还变本加厉。这次,面临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处罚!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等待这名涉嫌危险驾驶嫌疑人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撰稿:陈润社 田晨)整理:王亚锋 赵磊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