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1 11:38:57 阅读量: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金融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首,地位重要,骨头难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稍有不慎,误入骗局就会造成倾家荡产,更有甚者家破人亡。备豫不虞,居安思危。正确认识,有效甄别,提高防范是广大群众应对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有效手段。
一、知人知面不知心——看不到隐形的手
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资金需求旺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不法之人便打着普惠金融的幌子,披着投资理财的合法外衣,通过设立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渠道,从事非法集资诈骗活动。很多群众不能有效识别非法集资诈骗,往往耐不住亲友的劝导,禁不住高息的诱惑,因而不知不觉参与到非法集资中,致使钱财受损,血本无归。究其原因:一方面不法份子通过打亲友牌、利益牌,以蝇头小利吸引他人,以美好愿望蛊惑他人,欺骗无知,迷惑蒙昧;另一方面广大群众心存侥幸,辨别力低,摸不清门道,看不清本质,受“利”所惑,为“利”所困,一步一步跳进不法份子挖进的深坑而不可自拔。
二、拨开云雾见明月——让陷阱一目了然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形式多,手段隐蔽,欺骗性强。主要通过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来欺骗他人,谋取利益。揭开陷阱的面纱,需要智慧和能力,需要在利益面前不为所动。要想一想,高额利益面前有真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国家规定,超过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要查一查,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如果显示搜索的公司不存在,可以直接否认。要问一问,咨询他人意见做参考。当面对困惑,高额回报不确定时,可通过咨询专业人员、政府部门和亲朋好友来参考,防止自己莽撞决断。
三、小心驶得万年船——防的漏洞无处藏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对风险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提高防范能力。首先要知之其详,让广大群众知道什么是非法集资,有什么表现形式,有那些主要手段。要通过上下联动搞宣传,内聚外联搞宣讲,专业人员搞咨询等手段宣传造势,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其次要关注重点人群,从受骗对象来看,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务工人员、急功近利人员等人群中,这些人员荣易为小恩小惠所动,经不住“低风险、高回报”的劝说,自身辨别力低,缺乏防骗能力,相信一蹴而就,不愿脚踏实地,特殊时期,特殊人群的关注始终不能放松。第三,要主动出击。负责部门要强势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有苗头绝不放过,一露头坚决打击,形成高压态势,布控全域网络,让犯罪份子没有实施犯罪活动的空间。
宁陕县公安局 张崇波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