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9 18:34:19 阅读量:
(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吴晓锐)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3月19日下午,高新交警大队深入渭运集团子公司约谈企业安全管理人。
会上,车管所长王仲山通报了客运车辆违法情况,事故预防处理中队长徐岗峰通报了近期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并就客运车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座谈,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对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建设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大队强调客运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始终将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要求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帐,及时了解掌握重点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记分、检验等情况 ,并下发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大队对企业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立即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行动,对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做到不漏一车一人,坚决铲除隐患;二是加强驾驶人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安全例会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车主、乘客的安全教育,确实提高司、乘人员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杜绝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违法停车、随意上下客等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内部日常安全监管。站内要切实落实出车安全隐患检查和人员核查制度,同时充分利用发车稽查、GPS监控、上路跟车等措施,对所属客运车辆进行动态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编辑:王梦苹